我公公跟人发生交通事故,被人告上法庭,所以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甲开无牌三轮车正常行驶,乙骑摩托车从后面超车,然后两个人刮了一下,乙的手指擦破皮了,然后甲打了警示灯,甲说赔偿乙一两百块钱,乙不肯,说要赔一千块钱,两个人争执了一会,选择报警让交通事故队来处理,等交通事故队的时候,丙骑报废摩托车从后面直接撞上了甲的摩托车,当时就说的腿断了,意识清醒,甲当时就打了120,人也跟到了医院,医院诊断腿骨断了,丙本身患有残疾,是个驼背,还有肌肉萎缩,甲问了好多人说这事丙自己的过错,所以就离开了医院,2016年1月21号丙做手术,24号就去世了,医院赔了26万,现在丙的家人向法院告甲、乙和公路队,共需要赔208万多,其中包括医药费`安葬费,精神费和一家人的供养费,丙的父亲是个精神分裂者,老婆是个残疾,大儿子10岁,小儿子8岁,丙的家人要求被供养20年,因为本来丙有错,所以按四六分,三位被告方需赔偿五十多万,我公公就是甲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