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父亲与前妻共生育子女2名,即我和弟弟。96年两个人离婚,我由父亲抚养,弟弟由母亲抚养。后来弟弟更名换姓,无法证明自己就是离婚判决书上判给母亲抚养的弟弟。2005年,父亲与现在的妻子结婚了,并且再生了一个弟弟,这个弟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要特殊的照顾。父亲的父亲已故,母亲健在,妻子未再婚。奶奶共生育3个子女,父亲是最小的儿子,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由于小时候父亲外出打工,我就一直都是跟奶奶生活,所以后来奶奶就顺其自然的跟我们住在一起了 ,一直以来都是由父亲来赡养,父亲手足基本上没有对老人尽赡养的义务,一年见不到5次。继母自从嫁给父亲之后就全心全意的照顾家里,尽到一个妻子、母亲的责任。在父亲生病的期间,一直是我和继母轮流在医院照顾和陪伴父亲,直到他离世。父亲生前曾贷款80万炒股,每个月都要缴交5000元左右的利息给银行,而他的股票账户目前市值90万,但密码只有他自己知道,公证处以我的大弟弟无法证明他就是我父亲的儿子而不给我们处理遗产继承。而银行的利息每个月都在扣。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我们办理遗产继承只是想卖掉父亲的股票去偿还贷款。目前,父亲的每个月的贷款利息都是由我来支付,继母没有工作,其收入来源是那套抵押给银行的房子的租金,租金按季度发放。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6-11-21 17:22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厦门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