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向原告借款20万元,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一审判决我向原告支付借款和利息。由于我与原告之间有私人恩怨,这笔借款我不想归还,原告除了转账记录并无其它证据可以证明这笔钱为借款。我以何理由提起二次公诉并打赢这场官司呢?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6-11-2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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