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2016年2月国企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转为正式工),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公平公正,层层宣传组织学习,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申报工作,但当时因为我们公司文件没有下发,宣传不到位,员工根本不知转正条件到底是什么,虽然有三个人也转正了,但是还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员工没有转正,之后我们通过别的渠道找到文件,10月25日咨询公司领导和走访上一级单位,给的答复都为时间过了不能再申报,但至今还没有给我们受访回执和回复,我现在想咨询律师,由于领导的失职造成了我们俩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直接损害了我们的个人利益,我们怎么维权?还能不能给予我们转正?
人
发表于 2016-11-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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