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2手房,和房东已签好合同,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办理的,当时交了3万的定金,我是首次购房,在合肥社保也是刚交几个月没多久,但是在新的房地产政策出来后,我变成限购的一员了,现在无法再买卖这次的购房,想拿回定金,但是房东不予理睬,最后答应要求扣除5000的损失费,我不想损害中介和房东的利益,但是新的限购政策出来,也是我始料未及的,我也想正常买房,现在却变成了虚幻,我想拿回定金,现在却变成了我是最受损失的一方,我想请教各位老师,我这种情况,是我该担责么?我现在只想拿回定金,可能么?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16-11-2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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