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然后开始实习。实习为3个月,于9月30日开始工作,一个星期之后,由于手受伤了,休息了5天,然后从9月10号开始,一直工作到今天,由于月底实习到期, 然后,今早我提出辞职。我们协定每月10号发上月工资。结果老板每月30号发工资,也就是9月30发钱,扣了9月份500押金。10月30发钱,扣了10月500押金 今天我提出辞职,老板说工资,下个月10号一起结算,但是由于这个月还没有做到月底,所以这个月只发23天的工资。因为从1号到27号,中间我休息了4天。我问下,这样可以去法律中心维权吗?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