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南昌的律师朋友,有件事想咨询下大家,我同事有套学区房,当时她阿姨的儿子要读书,就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了她阿姨,后来儿子读完书后阿姨又过户还给了她,整个两次过户都没有房款交易,但现在姨夫向法院起诉,说阿姨过户给她房子有一半是姨夫的,要求分一半房款(他明知道房子是为了帮他儿子读书过户的,但现在不承认了),请问我同事该怎么办?这个官司能打吗?谢谢大家
人
发表于 2016-12-02 17:03
向TA提问是否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借给他儿子读书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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