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三个月以前购买了芝罘区三中附近的一个房子,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的售楼小姐说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之后三个月内她给我打过三次电话,问用什么贷款,我说公积金,结果上个周给我打电话说说,开发商现在没有钱,不允许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放款太慢了,要不让我商贷,要不就按照银行利息退钱给我,我想问的问题是,1,我可以坚持继续用公积金吗,2,退钱给我是银行同期利息吗,不是双倍吗?3,我现在手里不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印制的认筹金,认筹金受法律保护吗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6-12-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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