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无名指骨折,手上没有劳动合同,单位没给我签,没有工伤认定书,工伤后报公司了,休息了一个多月了,到今天为止,现伤情有所好转,但还不能上班,骨折部份还没完全恢复,考虑到我在工地也没办法上班,自己平日生活受到影响,想回家修养,要求公司一次性处理了我的工伤。我而今天得知公司只承认报销我本次工伤中我自费垫支的的医疗费用,不给我发放在受伤中的误工补贴工资,请问公司的处理行为合理吗?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权益,讨回公道,故寻求法律帮助。
人
发表于 2016-12-12 14:03
向TA提问不合理,可以直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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