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伯在河北隧道工程在工作期间在高处摔下来,然后他们公司把他送到河北承德附属南院,拍片后有两处骨折需要做手术,打电话通知我去签字。(我二伯无子女) 我前往承德签了字,做完手术之后,因为家里有事,我要求他们公司请二个护理照顾我二伯。然后我就回家了。(期间我陪同我伯伯去了一次河北,我伯伯留在河北陪我二伯)车费自理,除了第一次去的时候。 目前已经在医院3个多月了,下肢没有知觉,大小便不能控制。我二伯私下和公司负责人员讲过赔偿80万,自己回家。(阻止我二伯,但没用) 现在该公司负责人称目前没钱然后没有向医院交康复费用,已经透支4000多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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