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在交易过程中本人正常申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商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本人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维权,最终商家表示要本人签一份协议书才让退货,内容大致为本人要承认这过程中是本人的过错(扭曲事实)并且向商家致歉请求卖家给本人特殊办理退换货。本人有能证明卖家存在责任的凭证,但是商品在本人这里放太久也不是办法,工商局目前也相互推诿不立案,并且打官司代价不小且有太多不确定因素,本人想先退货再向商家索要赔偿,不知这样做是否妥当。如果写了这份协议退货后后续还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赔偿?签了之后本人将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向工商局举报或法院起诉)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