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可以吗?我想以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起诉医院,不知道是否能胜诉, 没有做解剖。只有第二天才去复印病历。只有病历资料的证据 受害人身体状况一直良好,2016年10月24日,他因偶尔感觉胸闷,于10:10分左右,独自开摩托车去该医院检查。之后,他口服该医院医生开具的口服药,同时,医生为他注射大量不同药物注射液,输液期间,他一直感觉头晕胀痛厉害、身体疲惫,13:30分左右,我们告知主治医生朱杰,但朱杰只是说:“没关系的,是有这种反应的”,并未去观察病人的情况,也不采取任何措施;之后,我们又多次去告知护士和医生,诉说受害人一直头痛、疲惫到无法忍受,但他们仍然说没关系的,仍不采取措施。直至16:35分左右,我们最后一次告诉陶医生,他还说是正常的反应,然后随便丢下一句:“护士,给他吸一下氧气吧”。不到半小时,17:10分左右,他突然全身痛苦抽筋身亡。受害人入院前无头晕胀痛、体力正常,而在输液期间总是头晕胀痛厉害、身体疲惫,最终因为药物反应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过错,夺了受害人的生命。 受害人在该医院治疗过程中,因药物反应,一直感觉头晕胀痛厉害、身体疲惫,我们那么多次告知医生和护士,他们从头到尾都不不重视、采取任何措施。且误导我们对药物反应的错误理解,没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所以,导致受害人身亡的后果与卫生院的诊断、药物、治疗行为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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