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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的,我们是惠民工程棚户改造二期工程,2011年政府号召拆迁。位置是加格达奇桥西,水利局南,加格达奇三中道东共计666户。按平房的面积给楼,原址回迁,每平方米交300元交给了拆迁办,在拆迁协议上写着2012年12月30日原址回迁。第一年给了1200元过度费,到现在楼也没分。

黑龙江-大兴安岭 发表于:2016-12-1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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