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城郊某村获得旧村改造立项,与开发商签订《旧村改造协议》,约定村里出地,开发商组织施工建设住宅。此时是集体土地(宅基地)。约定房子建好后分一部分给开发商抵顶工程款。 现在该村要拆迁,村委就说顶房违法无效,要求解除合同。 对于开发商的损失,如何计算? 按照签合同时的工程造价(工程款)?还是现在应分得部分房子的拆迁补偿款?

山东-威海 发表于:2016-12-2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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