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男女闹离婚尚未离,女方无工作收入来源,住在她爸妈的房子,而男方住在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子,女方认为男方应定期付给她生活费,但男方不给,于是女方趁男方上班之际,到男方所住的房子去(女方有男方曾给她的门钥匙),用榔头改刀等工具,将男方所住的房子里的柜子锁撬开,强行取走存折,现金,等物,问:此情况下,女方的行为是否算是非法行为?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6-12-22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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