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家里一名精神病人被一家的大铁门砸死,监护人与铁门主人签订了一份协议:铁门主人一次性赔偿四万元。现监护人不满意之前的赔偿,以显示公平为由,将铁门主人告上法院,但是法院确以已经签订协议就表示认可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请求,这么判合理吗?再上诉会赢吗?

北京-朝阳区 发表于:2016-12-2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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