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案件今天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那边大概什么时间会找当事人,是否会继续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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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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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菡
济南市律兴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室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跟人发生了简单的肢体冲突,对方有钱有势,买通法医,在没伤的情况下弄出轻伤报告,诬陷给我,,颠倒黑白,致使法院判我刑。我现在在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重新鉴定,并且调出相关能证明对方没伤的证据,但是检察院不肯重新鉴定,也不肯帮我去调取那些证据。然后又告诉我,要想翻案我就要有证据。我现在走投无路,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让检察院重新鉴定,并且去帮我去调取那些证据?
您好,我想问问您,我弟弟口供上说的,在一个地方四处没人的,等了失主很久,没等到失主,拿了失主的手机,然后在手机丢失的情况下敲诈失主500元最后赔了失主手机钱6000(苹果六),这种情况派出所说要上交检察院,怎么回事?
一朋友涉嫌经济诈骗被逮捕,现已侦查了三个多月了,上月签了一份延期一个月的东西,现在那延期的一个月过了一星期了,如果侦查结束转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会通知家属吗? 如果不通知那怎么去查?不知道是哪个公安局办案,只知道在哪个看守所。
请问检察院不依法抗诉怎么办
同案犯未到案。检察院可以对未到案的人员起诉吗
如果被关了十个多月开了两次庭,后来证据不足,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撤诉,现在检察院撤诉了,我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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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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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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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广
王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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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炳超
常银焕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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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盗窃已被羁押在看守所八个多月,检察院已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什么
我想问一下检察院批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就等着坐牢,不可以取保候审了
请问:就是我朋友打人了,检察院现在要起诉他?但是被打的那个人不起诉他?这起诉合法吗?
控 告 书 控 告 人:陈云芝,女, 1949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东营市东营区法院退休职工,住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家属楼。被控告人:郑连芳 男 出生日期不详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庭长,住址不详。被控告人:刘思远 男 出生日期不详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职务不详,住址不详。控告事项:被控告人伪造执行文书、毁弃、隐匿案卷资料、故意篡改编造假卷宗、伪造证据、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事 实 与 理 由被控告人在我诉讼案中伪造证据“2003年7月24日的询问笔录”。(详见询问笔录)、民事裁定书(详见裁定书)、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陈怀和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陈怀和传票送达回证、陈云芝执行债权凭证登记表、陈云芝债权凭证送达回证、几次调查潘金凤笔录;以上全是伪造的。2003年4月16日我找裴秀岭正庭长问我的诉讼保全、执行申请落实情况,他向王强副庭长要了卷宗并当即把此案交给了郑连芳副庭长执行此案。第二天我和郑庭长到陈怀和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保全裁定。从02年7月22日立案到03年4月17日送达,时间竟达9个月。此次的执行通知书、保全裁定书、送达回证卷宗内没有了。不知为什么卷宗内此材料被毁弃、隐匿了。综上,控告人对上述控告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凿,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第2款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三条。被控告人在诉讼活动中协助当事人编造、伪造证据,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违背事实真相的证据;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肆意侵害控告人的违法行为。请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此致控告人 陈云芝2010年12月15日联系电话:15666388171附注:证据2003年7月24日询问我的笔录、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陈怀和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陈怀和传票送达回证、陈云芝执行债权凭证登记表、陈云芝债权凭证送达回证、几次调查潘金凤的笔录在案卷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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