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咨询一下房屋出租合同:在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条款中: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如遇此种情况,合同需无条件终止,乙方如在甲方规定时间未腾出房屋,以每月租金的10倍进行赔偿。乙方如果在规定时间腾出房屋,甲方退还剩余房租) 这个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01-05 21:4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