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前面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完工后办理结算。甲方购买材料,结算显示乙方结算的材料加上损耗远大于采购量,因此甲方以此为由要扣除乙方材料费。请问是合法的吗?甲方并没有乙方领取材料的证据,同时甲方也没有乙方使用完剩余材料具体数目退回的证据!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7-01-0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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