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十八岁,我十五岁外出打工。当时我父母一分钱路费都没给我拿过,通讯设备手机等日常用品也没给过。一直都是我自己养活自己。现在父母想离婚,什么都没给我留下,我能不能通过法律让他们每人赔偿我10万生活费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7-01-08 02:13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烟台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烟台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