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和老公的共同财产没有分配,写的无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车和机器都他在用,属于共同财产.他有打给我一张欠条,离婚后又怀了他小孩我用他的支付宝转账给我一万算犯法吗?他和我的支付宝一直是我在用,离婚后怀了小孩还是谈不拢所有打掉了,他是想要的,他以我私自转他一万为由报警了,这一万是手术费,这不是他应该出的吗?而且离婚时我什么都没要,写的无共同财产,实际有车有机器有股票,都在他那,是不是可以以未分割共同财产来反驳,这这一万来讲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人
发表于 2017-04-1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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