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农村拆迁安置补偿的问题。我家户主是我母亲,名下一处宅基地,我父母共生育四个女儿,其中两个女儿结婚出嫁,另外两个婚后和子女在老母亲身边落户(父亲已去世),2016年4月份我村拆迁,拆迁办和村里以我们是女儿在娘家为由,不按拆迁补偿条款规定给在老母亲身边落户的两个女儿进行安置补偿(不能与本村同等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待遇),现在我们能依法维权吗?
人
发表于 2017-02-07 09:43
向TA提问你好,可以依法维权,如需帮助请致电本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