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个问题:我姐和他对象已经订婚,男方订婚的时候给了6万的彩礼钱。他们还没有登记结婚,现在我姐已经怀孕7个月。现因为各种矛盾,不想在一起。请问:1、如果我姐和他对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手问题,男方给的彩礼钱需要退回去吗?2、这个孩纸生下来,会判给哪一方?3、男方家又想要孩纸,又想要彩礼钱,请问男方家有权利要小孩吗?小孩能否完全归女方?
人
发表于 2017-02-0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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