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欠条有法律效益吗? 2.除了欠条和担保人,我还需要提供银行流水吗?因为当时有转账,也有现金,多次借钱,无法统计流水。 3.我与对方在北京租房子住 ,我户口邢台农村,他户口横水农村,官司在哪儿打? 4.官司赢了法庭能执行吗?如果他照样死猪不怕开水烫不还钱怎么办? 5.谢谢
人
发表于 2017-02-08 17:32
向TA提问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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