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的钱,打了借条,三分利息,过年后打算去法院起诉,法院保护吗?请问对方没有偿还能力 这个怎么办呢?只有一个租房合同 每年能收10万 这个法院可以根据这个来偿还吗?房产是村里的土地使用证 而且不是欠钱人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7-02-08 14:44
向TA提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对方的偿还能力待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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