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我有些劳动方面的问题咨询:在一家上市公司做销售主管,后来由于公司经营问题突然就把团队的业务员全部遣散 ,把我安排到其他部门,基本没有业务做,只是挂名,但是新部门的同事都是有绩效提成的,我没有,请问我要怎样能够拿到赔偿离职
人
发表于 2017-02-08 15:27
向TA提问这个就比较复杂。实际上,公司是把你打入“冷宫”,想让你主动提出辞职,这样公司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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