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请问这条现在还有效吗?女方去年3月份起诉离婚,4月份判决不离,自判后分居一年,互不联系,年前接她不回家,我有录音证明。现在快到一年了,若男方起诉,可判决离婚吗?是否需要提供分居证明呢?

安徽-阜阳 发表于:2017-02-09 21:26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阜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阜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