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交通事故,在交警队经双方协商,被告全责(事实是被告主要责任,被告次要),原告无责,双方在交警队签下协议书,原告同意理陪范围在保险公司之内并签字。但是后来原告不满意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去法院将被告与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被告不愿赔付保险范围外的任何费用。请问原有交警队的协议书能当开庭证据嘛?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17-02-13 15:1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合肥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合肥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