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我是2012年跟孩子爸爸离婚,他是四川绵阳市的,当时离婚协议写的就是孩子归他抚养,我每年拿钱。其实他一直在福建打工,并没有把孩子放身边,我多次提出孩子我带身边,孩子渐渐长大需要教育,但是他及他父母都觉得孩子是他们家的,一直放在老家由他父母看管,变成了留守儿童,去年我想把孩子放燕郊读书,他们家人不允许,我就说除非他自己带孩子,后来他没办法把孩子接去福建读书,他也已经结婚再生一个儿子,我的小孩在那边读书读了一个学期,由于他老婆跟公婆关系紧张,老人昨天再次把孩子带到了四川农村,孩子20070731出生,10岁不到,就已经读寄宿,跟老人多年了,思想,性格,习惯各方面都已经很糟糕了,我再次提出跟我,他们家还是不同意,我看好好说说不通了,我觉得起诉,但是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夺回抚养权,胜算有多大,孩子是女儿,在读4年级,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目前我的婚姻状况是单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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