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一起交通事故,对方骑电动车自己撞到了我们后屁股,我们是左拐弯,与她同行的还有一辆电动车,人家刹车停住了,而她撞了,后去医院检查,一点毛病没有,我们交了5600医药费,又给了8000,签了协议,但不是当事人签的都是家属,没写身份证号,手印姓名都有,但交警队不认同这份协议,后又找到对方,对方说我们这个协议不详细,要求重写,还要求我们将她的电动车从交警队弄出,或者给1000块押金才签,但是交警队对我们后续写的这份协议认同,现在他们这种行为,构成单方面违约嘛?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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