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大家好!有律师能帮忙指点吗?情况如下;我有商埔即将到期,租期为3年(04 年4月18日至07 年4月18日)房子装修由租户自行解决承担。在租用期间没经过我同意,原签合同人又将商铺 转让给其他人,现用户不想搬走还想继续使用。但在租金问题上达成不了一致,我应该怎么处理?现用户答应搬走但想让我补尝装修与转让费,我有这个义务吗?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7-02-1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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