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人打断三根肋骨,我照顾母亲两三个月。还有十天开庭,法院让我提供我和母亲事发前三个月的误工证明,按照收入赔偿误工费,可是我们没法提供。因为母亲是农民,在家种地,没有单位盖章证明收入,因受伤不能种地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事发前三个月,我在个人加工点工作(非公司),现金发放工资,也无法提供银行账单收入及完税证明。注:16年11月份,此加工点已注册公司。16年8月份我离开此加工点,在另外一家较正规公司工作到至今。请问律师:我该如何提供我跟母亲的误工费证明,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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