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5年,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抚养费500每月按时打卡到男方账户,抚养费协议里已经注明包含教育、生活、医疗等其他费用,无共同债务和房产,现在男方起诉,1、要求增加每月抚养费到1500,2、承担5年前孩子医疗费的一半,3、承担2016年孩子托管和生活费的一半,4、承担本次起诉的诉讼费,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7-02-20 10:16
向TA提问首先这个钱是你孩子想要才行的,第二这个钱要在必要时间内,合理范围内,法院才能支持,至于多少算必要和合理,事在人为,也看主要看法庭辩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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