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中因农村小产权房顶账本息区分不清,案件是否需暂时中止? 借款人于2013年7月10号向我借款160万元,月息2,借款人出具了借条、借款合同,2014年12月31日用农村小产权房抵顶欠款本息50万元,签订了顶账协议,协议中明确小产权房顶账前尚欠我借款本息128万元,以农村房屋折价人民币50万元作为偿还我方的借款本息, 抵偿50万元后,截止2015年1月1日借款人尚欠我方借款本息合计78万元,其中本金70万元,利息8万元,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过户到甲方名下,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由我方拥有,在法院两次开庭未达成调解后,借款方向法院起诉确认农村小产权房顶账协议无效,法庭以顶账协议的50万元不能分清本金和利息各是多少为由暂时中止该案,必须中止吗?我应该怎么应对? 注:借款人也不是该村村民,该房屋我已转让给第三方,且第三
人
发表于 2017-02-26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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