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办理手机分期!现在他不还了!分期公司那边说告我!我如何自保?我可以用什么手段让他还清手机分期的钱?~注明:分期的身份证!电话!银行卡!以及签字都是我本人的!我可以告他吗?如果说我报警的话会不会对我有利一点!急待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人
发表于 2017-03-10 16:29
向TA提问你报警没有用,你只能先还钱,再找他要回来这钱,他不给就起诉,但你要有证据证明这钱是他用的,你是替他办的。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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