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时候,因为一贱女人通过我舅妈欠了我28万。当时是她写了欠条我舅妈,我舅妈写了欠条给我,然后一直没钱归还,到2015年初,我逼的紧,她提出叫我帮她办信用卡还钱我,然后我就通过一些外面的金融公司帮她办了、当时一共办下3张,广发15000,农行12000,交通8000【以上三张卡都是她亲自到银行柜台开通的,】然后我也和她说明,卡我要用,用了大约一年左右,因为用卡很好,全部卡提额。一共提到6万左右,我全刷出来当偿还债务了。我告知她叫她还卡数,她一直以没钱为借口不理睬,继续无赖,半年后,她收到起诉书,怕了,她到所在地公安报案,称卡不是她开的,也不是她用的。现在公安局立案了,到我单位进行调查了(我已经离职)。请问这样我算信用卡诈骗吗
人
发表于 2017-03-02 20:20
向TA提问是有这种嫌疑,但可以通过事实和证据证明你没有诈骗,具体可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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