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中介机构,目前我公司 联合国内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夏令营活动 ,加拿大地接团队与我公司的合作合同上写明要求:如果学生无故退出活动对他们造成损失需要由我公司来赔偿,请问这是否合理?是否可以修改为 由学生来赔偿更合理一些?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7-03-0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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