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向某小作坊长期供货,合作了有4年时间,总共被欠下8万元货款。写有欠条并加盖印章,但欠条署名不是作坊老板的真名,且印章上的厂名在工商所查不到信息,后来该作坊老板跑路失去联系,我去派出所报案诈骗,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该作坊正常运营多年,且与你合作那么长时间,期间多次付过货款,不构成诈骗,只能算经济纠纷。 请问这个是否不构成诈骗,不在派出所受理范围。

广东-惠州 发表于:2017-03-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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