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群体出租商铺之一,是有二证和铺位能独立经营的私产,因商厦整体租赁后未归还各业主,属于民商事,虽个案诉讼,但涉及483人私产应归重大影响纠纷,经一、二审和再审被驳回申诉、再审申请从15年8月到17年2月结案、其中内部延期结案时限为16年11月、超时限未按规定经最高院申请延期,是否可归属经最高院申批延期案件。综述状况和条件,是否符合第三巡回法庭受理条件规定?出租后的商场商铺至今关闭4年不能归回,法院驳回我的申诉,这个法理无法接受。

江苏-无锡 发表于:2017-03-09 09:16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无锡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无锡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