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卖方在58同城 发布商品信息,我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对方反悔不卖。可以把58同城和卖方 都列为被告吗?构成必要共同诉讼吗?我是想通过把58同城列为被告,获得北京法院的管辖权,不指望让58承担什么责任。不然去卖方所在地,非常麻烦。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03-10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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