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十八年前。女方和男方生了两个儿子。过了一年。女方家里不同意他们在一起结果就分了。那时候是没有打结婚证的。两个孩子一直是女方抚养。现在过了这么多年。请问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抚养费么。

江西-南昌 发表于:2017-03-1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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