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女,1964年出生,)从2006年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即用人单位)工作,开始工资大概是700多元,每年涨几百,至2017年2月已涨到3500元以上。被申请人一直是通过银行卡转账发放工资给申请人。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缴纳过社会保险,也没有以现金形式发放相关补偿。申请人自己也没有缴纳社保。2017年2月2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其中申请人的工作时间一共是约11年,前8年没有超过退休年龄。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 申请人现自己已缴不了社保了,单位正常也补不了了,请问以哪种合法方式最有利于申请人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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