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可以约定最长多少年
人
发表于 2020-05-29 14:21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予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什么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咨询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保证期间过了,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么?
未约定保证期间,该在什么时候起诉担保人索偿?
未约定保证期间,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2
胡思峰
1
李伟
6
李洲
高鑫
李晓静
郭淳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等同于债务履行期间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吗?
既无还款日期也无保证期限,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对方没有起诉债务人,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假设保证期间是六个月,诉前保全到现在已经一年,这个保证期间过吗,还有保证责任吗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