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6年12月30日为乙出具借条一张,内容为:甲向乙方借款1200万元,利息为月利2分。借条签订后乙并未实际将款项交付给甲。现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并称借条虽未实际给付借款,但是对以前债务的汇总,是甲以前的欠款。甲承认以前有欠款,但数额有异议。现在我就是甲,请教:以前的债务能在这个案子中审理吗?法院能以借据写的1200万做依据来确定双方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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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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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海松
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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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向赵明借款两万元,归还期协商,特例字据,借款人施正………………我想问一下,现在人跑掉了算诈骗吗
我是公司的财务,家里买房,我以单位名义借款为个人借款提供担保在是不是挪用公款和违纪行为?
借据中出现两次借款钱数,第一次是涂改的先涂改成仟又涂改成单立人加万字了,第二次借款钱数是陆佰元整,法官判决书上说民间借贷习惯应认为是六万元。违背了那条证据规定?谢谢
当时借款人的范本应该有这样一条借款方请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这个要是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了,担保人该如何偿还借款人是担保人的老板
请问一下,人家借款不还,金额又不大,我应该怎么办。
我房子去过户,把男的名字去掉,换成我一个人的,有贷款,银行那边审核过了,我需要带《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吗?
李明轩
左雅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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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借我的钱找各种理由不还,没有书面借款凭证,我有完整的现场录音和电话记录(已公证) 分别都可以证明他承认是借款。请问是以不当得利起诉好还是以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好
借款纠纷,我是借款人,前些天有份EMS我没收,两年前已经给我寄过一回,我也没收,是北京海淀法院的,有担保人,这第二次邮寄的是什么文件我也是帮亲戚来着,钱我没用,担保人是北京的是在北京发生的事
借款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截止到哪天直接写着借多少钱,有法律效应吗?
借钱给朋友,但是朋友找多种多样的理由来搪塞就是不还钱,债主应该什么法律渠道来讨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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