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们最近交易一套房子;签合同付完五万订金和一万多中介费后;第二天业主说拿不到房产证因他去年12月急于厂子发工资将房产证抵押给私人借款150万1分一个月的利息,未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查册是正常状态。现在业主要我们先付80万帮他赎房证出来才可交易。请问是有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做?
人
发表于 2017-03-22 10:12
向TA提问第一,签订合同时卖方和中介没有完整披露房产情况,涉嫌欺诈,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第二,该抵押没有进行登记,属于无效,买方完全不需要交钱赎证,可让卖方办理挂失补办证件;第三,卖方若没有出具抵押借款的书面文件,对其说法应予保留,不可轻易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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