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去年我一个不常联系的朋友在借贷平台借了5万块至今未还,近段时间借贷平台委托的律师联系上我,跟我说由于我朋友借款未还属于商业诈骗,填写的紧急联系人是我,所以我义务找到我朋友让我朋友联系借贷平台删除我的个人信息,不然我的个人信息及个人征信会给纳入公安及银行征信黑名单,我也提问了既然紧急联系人填写的是我,为什么借贷平台借款前为什么没有电话跟我确认,律师说有我的通话记录还有录音我让提供给我,律师始终避开不谈。再说我这个朋友本身不常联系且我的手机号码用了10几年没变,认识我的都知道我号码,难道填了我号码找不到当事人就找我麻烦吗?请问这些是否合理且我个人是否会遭受公安及银行征信黑名单处理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发表于:2017-03-2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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