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喝酒,在朋友开摩托车回家路上撞别人车上导致死亡。朋友54岁,厦门工作两年。请问
人
发表于 2017-03-30 10:05
向TA提问因饮酒过量发生伤亡,同饮者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在多大范围内承担责任,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由于此类案件不属于特殊侵权范畴,因此应适用民法上一般侵权的过错归责原则。当事人共同饮酒的行为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属社会交往层面的行为,相互间不存在约定的或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饮酒者已不胜酒力,而共同酒饮者再行劝酒并因此导致饮酒者死亡或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情形下,或者在饮酒者有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不予救助,才应由共同饮酒者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可来电咨询!
发表于 2017-03-31 13:02
向TA提问需要先认定事故责任。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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