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交通事故需要起诉处理,在事故发生后,双方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开始修车,我修了3900,出租车修了1700,在修车结束后相约一起去人保公司处理事故了解此事,在人保公司对方要求赔偿出租车运营损失费,双方各付一半的责任运行损失费平摊,一共是从大年二十九报案开始算到过完年的正月初八我们拿到事故认定书的九天时间,每天运行损失费400元,合计3600元,平摊下来叫我给他1800元,并且还理直气壮的要求我先给他,不然不配合我走完保险理赔流程,保险公司说运行损失费不归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交警告诉我最多赔付修车期间的运行损失费,可是对方却恶意要我从报案开始到最后拿到事故认定书期间九天时间的运行损失费,所以这是一种欺诈行为,而且对方态度恶劣十分强硬,要求我先给1800元,否则就让我要么起诉他,要么就别想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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