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近日因购二手房与中介及卖主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中说明购房资金走资金监管或中介方托管。现因房子多年来一直未过户,卖主并不是房产证的所有权人。而只是办理了公证书,作为上手卖主的委托人全权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现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局认为卖主可以作为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但因公证书上没有说明由委托人收取购房款,因此房产局认为购房款应给付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但因房产已转让多年,且原房主为外地人,无法找到原房主,导致购房款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行不通,对于上述情况,作为买主该如何处理?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