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个房产纠纷求助 我有一套房子在佛山(开发商未办理房产证),今年2月底与买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因为本人头一次买卖房产,被买家和中介下套,被误导同意了买家交付5万定金后入住,并免费住到开发商办理好房产证(当时误导我3个星期可以办好,实际问清楚至少需要1年),本人卖房的原因是在广州工作,同时社保在3月份即将满3年,满足广州购房的条件,于是低价急卖。但3月份广州重新出台政策,本人又失去广州买房资格。现在与买家协商取消合同,买家一定要我赔偿28万违约金,请问如果上诉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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